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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凌澄

简明圣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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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连续圣训(孟特岁里)

        在介绍了圣训的各种划分方法以后,我们再综合介绍一类圣训。它是在前面讲过的所有内容的基础上划分的,叫连续圣训,即传述系统连续未中断的圣训 。也就是说,从传述系统上来讲,它由一代接一代的传述人传来,中间没有中断现象的圣训。但从传述人的多少上讲,它有可能是众传圣训或单传圣训;从传述人的可靠程度和传述系统的严密程度来讲,它可能是健全圣训或优良圣训或羸弱圣训;从它的来源上讲,它可能是一般圣训,或者是圣门弟子训。就是因为其系统连续未中断而被称为“连续圣训”,虽然同是连续的传述,但圣训学家在其中作了细微的区别。他们把传述系统连续的普通圣训称为“穆斯奈迪”,而把系统连续的圣门弟子训称为“孟特岁里” ,二者都表示传述系统的连续。

例如:
        据《布哈里圣训集》记载,阿布都拉•本•优苏福-从-马利克-从-艾比•宰纳德-从-艾尔热吉-从-艾布•胡莱尔传来说:“穆圣说:若狗从你们的器皿中喝了水,便要把该器皿洗七次” 。
        这段圣训的传述系统从头到尾相互衔接没有中断,又是记载了穆圣的言行,因而是连续圣训,同时又是一般圣训。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上乘传述系统和下乘传述系统

        根据传述系统的强弱,我们已将圣训划分了若干类型,前面一一作了介绍。另外,在同等可靠程度的情况下,传述系统还可以分为上乘系统和下乘系统。
   所谓上乘传述系统,便是指传述层少的系统;而下乘传述系统是指传述层相对多的系统 。
    传述层少者为上乘,是因为从圣训的源头到收集者为止,中间经过的人越少其可靠系数越高,讹传或伪造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可靠系数则低。因而,传述层少者为上乘,多者为下乘 。
        但所谓传述层少,并不是说系统中缺少了个别传述人而少,而是在传承连续不断的情况下中间环节相对的少,也就是说,两段同样内容的圣训,由不同的传述系统传来,两条传述系统都同样可靠,但其中一条系统的人数较另一条的人数要少,更为直接。  在这种情况下,人数少的系统要比人数多的系统品位高,因它更接近于穆圣。
    传述系统的上乘或下乘,是在圣训正文完全一致,系统的可靠程度也完全相等,只是系统中的人数稍有不同的情况下出现的现象。
        此外,传述系统还可以由于其它方面的原因而使下乘系统变为上乘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
   (一)系统中若有某一位著名圣训学家在传述,下乘系统也会变为上乘系统的。例如,有伊本•朱勒哈或马利克教长等人传述的系统被认为是上乘系统。
   (二)与著名圣训集中的某一系统相近,这样的系统也会变为上乘系统的,但其中还包括几种现象:

   1、两条传述系统一直到某一著名圣训收编者的前一代传述人处完全一致,而后分岔 。也就是说正文完全一致而传述人略有不同的两段圣训,一段收编在某一大圣训集中,而另一段未被收录,两条系统到著名收编者以前分岔,而且若从没有被收录的著名圣训集中的那一岔传述的话,要比著名圣训集的传述人要少。那么,少者便是上乘系统。
        例如:布哈里-从-古太伯-从-马利克……传来了一段圣训。而正文一样的另一段圣训,其系统一直到古太伯时是一致的,古太伯后分了岔,他传给了布哈里和其他人。若你从布哈里的系统获得这一圣训的话要经过比另一系统更多的人,那么,少的那一系统便是上乘系统。
    2、两条系统分岔于著名收编者的前二代传述人处 。也就是说同一系统向下传到收编者前第二代时分了岔,而且从没有被载入圣训集的那条系统获取圣训时,其中间人少于圣训集中的系统所传经过的人。既然圣训是一致的,传述系统的大半是一致,说明分歧问题不在于圣训的正文了,正文是可靠的。在这种情况下,这条系统的两分支都是正确的,而在正确的前提下,中间人少者为上乘,多者为下乘 。
                          
  3、与著名圣训集中的系统所经过的人数相同。也就是说同一段圣训有两条系统,二者并未交汇,没有载入圣训集的这条传述系统到最后一位传述人时经过的中间人同著名圣训集中的传述人相等。那么,对那最后的传述者来说,直接传给他的这条系统就是上乘系统,圣训集中的系统是下乘系统 。

   4、著名圣训集中传述人的数量与另一条传述系统中倒数第二人时的人数相等。也就是说该段圣训同样有两条不同的传述系统,未被收录的这条系统的人数比圣训集中同一段圣训的系统多了最后一位传述人。那么,对那位最后多出的传人来说,传给他的这一系统仍是上乘系统,圣训集中的系统是下乘系统 。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某一传述人归真较早的为上乘系统
        例如:伊玛目脑威说:“我从伯海盖-从-哈克目传述的系统要比从艾布•伯克尔•本•赫勒夫-从-哈克目传述的系统要强,因为伯海盖比艾布•伯克尔去世的要早” 。

  (四)听取圣训时间早的传述人所传的系统为上乘。即二人从同一传述人处听取了同一段圣训,其中一人听取的时间早,而另一人则迟,早者的系统为上乘。

   例如:一人在十年前听取了一段圣训,而另一人在他之后五年从同一传述者口上听取了同一圣训。那么,前者的系统被认为是上乘,后者的系统为下乘。

小结:

所谓“圣训”,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的主体是穆圣的言行、默认和品格的记载,实际上它还包含着真主给穆圣的启示,还有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的遗训。圣训学对此作了较明确的划分,按圣训的来源将它划分为四类:来自真主的启示叫作“古杜斯圣训”,来自穆圣的言论、行为、默认叫普通圣训。普通圣训是圣训的主体,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圣训。来自圣门弟子的言行叫圣门弟子训,而来自再传弟子的遗训叫再传弟子训。
        结合前面谈过的划分方法,同一段圣训可以同时接受两方面的划分,即从一方面它可能是再传弟子训,同时从另一方面划分,它可能是怪僻圣训或不明圣训,两种以上的称谓有可能集中在一段圣训上。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传述人及其品德

        圣训不同于《古兰经》,《古兰经》的降示在穆圣归真以前全部完成,而且穆圣向圣门弟子反复诵读、讲解过,圣门弟子也日夜诵读并询问过穆圣。它的字字句句都是在穆圣生前确定下来,被圣门弟子背记熟悉了的。所以,它的可靠程度是不容怀疑的。而圣训则是在穆圣归真以后的一两个世纪内逐步收集和成册的,没有得到穆圣的亲自验证,由传述人一代一代的传述下来的,因而,它的可靠程度基本上取决于传述人的可靠程度和传述系统的严密程度。所以传述人的人品是决定一段圣训的关键,也是考证一段圣训的主要依据。
                

     第一节  传述人的品德


        由于圣训是伊斯兰法第二大源泉,其中不容有任何的疑点,为此,圣训学家对圣训的采用相当谨慎,制定了许多严格的条件,特别是对传述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至今还没有任何其它现代学科对传述者提出过如此高的要求。
        为了接受某一传述人所传的圣训,传述人必须具备两个主要的条件:公正和准确。   所谓公正就是要求传述人必须是成年的、行为端正、品格健全的穆斯林 。
        那么,怎样确定某一传述人的公正呢?我们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由一个或两个考证者证实他的公正。第二,他在学术界以公正著称,受到人们普遍的赞誉。在第二种情况下,不再需要考证者刻意寻求证据证实他的公正,大众的赞誉就能足以证实他的人格了。如四大法学家是大家公认的公正者,不再需要任何人证实他们的人品 。
    至于圣训学家所谓的准确,便是要求他的传述不违背其他可靠传述人的传述。当然个别违背现象无妨,若违背现象多了,他的准确性便要受到怀疑,他的传述也不再被采纳 。
        从传述者自身来讲,他必须做到传述确凿无疑的圣训,要么是准确无误的写下来的,要么是准确地背诵下来的。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传述人便是可靠的传述人,他的传述才被圣训学家接受。由于有了那样可信的品格,由他们传下来的圣训便是健全圣训。因此,传述人的公正和准确是接受一段圣训的主要标准。
     此外,那些曾有不良行为,后来对自己的不良行为悔过自新而达到公正和准确这两个条件的人,他所传的圣训,可以接受。但伪造过圣训的人,无论怎样改过,他的传述是不予接受的 。
     通过传述圣训换取报酬的人所传的圣训,虽然可靠,却在是否应接受的问题上学者间意见不一。部分学者不接受,另一部分接受这种圣训。还有一部分学者有条件地接受,认为只要传述人在无力营谋生计时才可以通过传授圣训获取报酬 。否则,不应以圣训作交易,那种圣训也不宜采用。
        在传授圣训和听取圣训时,敷衍了事的人所传的圣训,不予接受。例如,他在传授圣训时不在乎别人睡觉,或有时所传的圣训没有可靠的来源,或自己传出的圣训连自己都不知道,或传述中经常出错等 。这种人所传的圣训,不予接受。
        若某一传述人矢口否认他向人传述过某一段圣训,而别人自称从他口上听取过那段圣训,这样的圣训不予接受。若传述者犹豫不决时,可以接受。但哈奈斐学派不接受这类圣训 。
        若有人被指责为有异端行为时,对他传述的圣训是否应接受的问题,意见也有分歧。有人主张绝对不应接受;有人主张若它不是在宣扬他的异端行为的话,可以接受,否则就不应接受 。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圣训的传承

        圣训是由传述人一代接一代地传述下来的。在传述过程中有两个问题,即传与承的问题,也就是上一代传人向下一代的传述和下一代人从上一代的承接。圣训的传承有一定的规则、条件和方式,而且,对不同的传承方式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每种表达方式有它不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有关圣训的传承问题是圣训学中较为严密的部分。
        信仰伊斯兰和成年是不是传承圣训的条件呢?
        对这一问题,较公正的观点是,信仰伊斯兰和成年不是承接圣训的条件 ,即对未成年的小孩  或不信仰伊斯兰的外教徒,可以传授圣训,让他们听取穆圣的教诲。但是,未成年的孩子和非穆斯林没有向他人传授圣训的资格,除非他们长大成人或皈依伊斯兰教。因此,成年穆斯林传述的他在未成年或未皈依伊斯兰时听取的圣训,得到了圣训学家的认可。如伊本•阿巴斯传述的圣训,无论是他成年以前听取的或成年以后听取的圣训都被圣训学家接受和采用。



圣训的传承方法:

        圣训的传承方法有八种,即传述人通过八种途径之一将一段圣训传给下一代的传述人。这八种方法是:听取、宣读、准可、委托、手谕、通告、遗嘱和偶然发现。


(一)听取
        即导师授,学生听。不管导师是在背读或从书本上宣读,也不管学生是一边听一边写,还是只听不写。这种方法叫听取,这是常见的一种直接传授的方法。
        直接听取圣训,是传述圣训的最佳方式。这样直接听取的圣训,在向下传述时要求传述人用明确的语言突出他获得的该圣训的途径。比如,要用“我听到”或“某人给我传述说”等词语。

(二)宣读
        即学生读,老师听。不管学生是在背读,还是照本宣读 , 也不管老师是背着在盯他的诵读或者拿着书本在盯,通过给老师宣读得到他的认可。这种圣训向下传述时许用“某某告诉我”,或“我给某某读过”等语来表达传述系统 。
  
( 三 )准许
        即老师准许某一学生或准许大家传他们从他口头上所听到的全部圣训或某一段圣训 。
    准许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主要有下列几种 :
   (1)老师准许某一位学生传述某些圣训。如老师说:“我准许你传述《布哈里圣训集》”。这种方式是最高形式的准许。         
   (2) 老师准许某一位学生传述他从老师跟前听到的所有圣训。如老师说:“我允许你传述所有从我口头听到的圣训”。
   (3)老师笼统地允许大家传述他传的所有圣训。如老师说:“我允许当代的人们传述我所传的所有圣训”。  
(4)笼统地允许人们传述圣训。如老师说:“我允许你们传述圣训”。
   (5)准许尚未出世的人们传述圣训,如老师说:“我准许某人的后代也传述圣训”。   

“准许”的这几种形式中,除了第一种外,其它形式的准许是否可以真的能传授圣训,学者间意见不一,因为笼统的许可有些轻率,因而很难算作真正的准许。
     得到这几种形式的准许后传述这种圣训时,传述者的措辞应该是:“某某人准许我传述……”,或说:“某某人告知我说……。”等语来表达传述系统。
  
(四)委托
即老师把自己记录的圣训集交给某一学生,并说:“这是我听到的圣训,你替我传述吧!”  或者只把他的圣训集交给某一学生,却没有说替他传述的话。
  在前一种情况下,学生可以替老师传述,并且可以使用“某老师委托我传述……”或“某某允许我传述……”等语
  在后一种情况下,学生不可以借老师之名传述 。
  
( 五 )手谕
        老师把自己所听到的圣训亲手或让人写给在场或不在场的某一学生,言明他可以代传这些圣训。如老师写道:“我允许你传述我写给你的圣训……” 或者,跟本没提让不让传的问题。
   前一种情况下学生可以替老师传述,因老师有命令在先。对后一种情况,学者们意见不一,但大多数人倾向于允许他传述,因为既然已经写给他了,就意味着学生可以再写给别人或传给别人。
   传述者在传述以这种方法听取的圣训时,可以用下列词语表达传述系统“某人写给我……”或“某人告诉我……”。

           
(六 )通告

        老师通告学生说,某段圣训或某本圣训集是他所听到的的圣训 。
        对是否能传述以这种方式获得的圣训问题,也有两种观点:许多圣训学家、法学家和教义学家认为,学生可以传述这种圣训,而另有许多圣训学家则认为,不能传述这种圣训,因为老师虽然告诉学生那是他听到的圣训,但没有告诉他们去传的话,或许其中有什么问题而不能传。
        按允许传述这种圣训的人的观点,学生传述这种圣训时,应言明:“我的老师告诉我……”一语来表达传述系统,而不用别的表达方法 。

(七)遗嘱
     老师临终前或出门远行前嘱咐某人收藏他记录的一本圣训集 。
        部分人认为,收藏者可以传述这种圣训。但大多数圣训学家却不让传述这种圣训,因为老师嘱咐的是保存他的圣训集,并没有嘱咐传述其中的圣训,或许其中有不能传述的圣训而收藏者不知。因此,保存者不可传述他收藏的圣训。

(八)偶然发现

        学生偶然发现一本由他的老师亲手记录下来的圣训集,但从来没有从老师的口头上听到过那些圣训,更谈不上老师允许他传述的问题 。
        学生若真的肯定老师的手迹的话,可以传述,但必须明确提示说:“我发现某人的笔迹写道”或“我读到某人的手迹说……”,再把传述系统一一写清 。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八种途径是圣训传承的基本方式,是两代人之间交接圣训的形式,历代圣训传述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向我们传述圣训的。不过,其中直接的听取圣训和得到老师的准许而传述圣训,可能是最好的传承方式。总之,从中不难看出早期圣训传述者和穆斯林学者们治学严谨的态度和对圣训的负责。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可以获得圣训,而且按理来说可以把听到的圣训如实告诉给别人,但学者们为了慎重起见,制定了许多规则,旨在不让人随意传说圣训,而让专门的人来从事圣训的传承,以免在传承过程中失真。由此可见圣训的神圣性和圣训学的严肃性。

没有背记下来的圣训是否可以传述给别人?

        即传述人没有背下他所听取的圣训和传述系统,而是用笔记录下来了 。圣训学家对这种人是否有资格向别人传述圣训的问题意见有分歧,共有三种看法:
  (1) 强硬派,他们认为,没有背记下来的圣训绝不能作为证据来传给别人。这是艾布•哈尼发教长、马利克教长等人的观点。
  (2)宽容派,允许人们从笔记本上转述圣训,不用跟背记下来的原始记录进行校对。
  (3)中间派,大多数学者认为,可以从笔记本上转述圣训,但必须同原始记载核对,若的确肯定其中没有什么出入时,可以传述。

是否可以传述圣训的大义,即不传原文的字面而传其大义?

   对这一问题,圣训学家同样有两种观点:一部分人认为,不能变换原词而传述圣训的大意,必须按原词语逐字逐句地传述。而大部分学者包括四大法学教长都允许传圣训的大意,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传述者必须领会圣训中各词的意思及内含。
   2、传述者必须掌握该圣训所表达的精神和思想 。
  
        当然在口头引用时,若记不起原文的情况下允许传述圣训的大意,可是在书面引用时却不能只传其大意。特别是圣训被编辑成册后,更没有只引用圣训大意的理由了。
   传述圣训大意时必须说明“据圣训大意说……”,而不能让人把传述人说出的大意误认为圣训的原文 。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述和学习圣训的礼节:

        圣训在伊斯兰文化中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和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伊斯兰法律和文化的一大源渊,而且也是建立伊斯兰信仰体系的一大支柱。它是真主的意志通过穆圣的体现。因而,保护和传播圣训具有无量的功德。又因为圣训是伊斯兰各学科的一大基础,对它的传述和研究应十分严谨,为此,圣训学家对传述和学习圣训的人分别制定了一些礼节。
在传述圣训时,传述人除了自身具备一定的条件外还必须遵守下列礼节:
  (1)传述人应端正意念,净化心灵,传述圣训不是为了追求现世的浮华。
  (2)传述圣训的最大愿望,应是传播圣人的教诲,替圣人传教。
  (3)不要在比自己更可靠的人面前向别人传述圣训,要向求教者介绍到比自己强的人那里学习圣训。
  (4)应该设立讲坛,把自己听到的圣训传达给别人,以飨众人。
        传述圣训是一项责任重大而意义深远的事,为此,有些圣训学家甚至规定五十岁以下的人不能传述圣训,有些人认为四十岁以上便可。较为合理的说法是,岁数不限,只要能够正确应用自己所掌握的圣训就行。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圣训的人应遵守的礼节:

     1、学习者应端正意念,诚心为真主学习圣训。
     2、慎防为现世的利益学习圣训。
     3、恪守所听到的圣训的教导。
     4、向当地最有学识、最虔诚的长老求学。
     5、尊敬传授圣训的师长。
     6、向同学交流学习圣训的体会和收效。
     7、应不耻下问,向人求教。
     8、先学习两大健全圣训集,即《布哈里健全圣训集》和《穆斯林健全圣训集》,再学习其它圣训集。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对传述人的评定

        圣训的可靠与否,基本上取决于传述人的情况,传述人和传述系统的强弱决定了一段圣训的健全与否,而传述人的可靠与否基本上依靠学者们对某一传述人的评定。所谓评定,便是学者们对某一传述人的身份、人品及生平的综合鉴定,以及根据他的人格品行和行为表现而对他作出的积极或消及的评语。那么,了解传述人的情况和对他的鉴定,便是圣训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对一个传述人的评价基本上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的:可信程度、记忆力的准确程度、是否有撒谎的行为等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
        根据这几个方面的综合考证,才能对某一位传述人笼统地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价 。
        有了学者的评定,圣训学家就可以靠它鉴别圣训的真伪和等级了。

评定传述人时使用的几个特殊用语:

        评定传述人的级别和可靠程度时,根据评语不同,他们的等级就有了差别。虽然同样是肯定的评价,但对级别不同的人采用了不同的词语。大致情况如下 :
  1、最高的评语:即使用了特别强调的赞誉词,如说:“某人达到了准确的顶峰”,或说:“某人是最可靠的人”等。
  2、用两个肯定的形容词来形容传述人,如说某人是“可信的、准确的”。
  3、只用一个表示可靠的形容词,如说“某人是可靠的”。
  4、用一个赞叹语而不含可靠之义。如说“某人是诚实的人”,或说“没问题”。
  5、既不作肯定的评价也不作否定的评价,如说“某人是一位长老,”或说“人们常从他那里听取圣训”。
  6、用近乎于否定的词,如说“某人常记些圣训”等。

        以上几种评语是对传述人作肯定的评价时,根据传述人的级别的不同而应用的评语。可是,虽然全是肯定的评价,但对他们的语气却不尽一致,具有前三种品格的人,一般作为可靠的人而被接受,当然第一种人是最可靠的。至于得到第四、第五种评价的人,不能算作可靠的传述人,他所传的圣训可以记载下来,再作进一步的考证,但不能作为可靠的依据应用。而得到第六种评语的人,更不能算作可靠的传述人了,他传的圣训只能记下来当作参考,不再费力去作进一步考证了 。

     此外,还有几种评语是专门用来对传述人作否定的评价的用语 。

  1、具有暖昧的词,如说某人“有点问题”。这是最轻的否定词。
  2、指明某人不能作依据,如说“某人不能作依据” 或说“他是羸弱者”。
  3、指明不能记录某人的圣训,如说“他的圣训不可记录”或说“非常羸弱的”。
  4、表示有撒谎嫌疑的词语:如说:“某人有剽窃圣训的行为”或“不可信”等。
  5、指控有伪造圣训的行为,如说,“撒谎者”“恶魔”“伪造者”等语。
  6、含有强调撒谎行为的词语,如说:“某人是最爱撒谎的人”或“撒谎到了顶峰”等语。
      
        以上六种评语是对传述人作否定评价时的惯用语,当然其中的品级也有不同,第一、二种人虽然不可信、不被接受,但其传述的圣训尚且可以记录,用来参考,而后四种人传述的圣训既不能记载又不能供参考之用。

        既然对传述人的评价如此重要,多少人的评语才能有效呢?
        据圣训学家认为,有一人的评定就够了。但有人认为必须要两人作出一致的评价,如同在法庭上作证一样  。假若对某一传述人的评价好坏不一时,首先应考虑否定的一面,即使肯定的人多也应如此,因他们有可能没有看到他阴暗的一面 。当然,否定一个传述人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必须十分谨慎,而且要说出确凿的理由,而作肯定的评价时却不需列出他的全部优点 。妇女中的有识之士作出的评价也是被认可的,是有效的。
   对传述人的评价是有主观性和片面性的,在一人眼中有问题的人,有可能在另一人的眼中就没有什么问题了。考证一个传述人时,学者们的侧重点也不一样,有些人的观察相当细微,甚至把逛大街、集市上吃喝、随便开玩笑等行为算作影响传述人品格的行为 ,而有些学者的标准稍宽。因此,对同一传述,学者们作出的评价有时很不一致。但无论怎样,他们的评语是相当重要的,是鉴别圣训的主要依据。


谁有资格对传述人进行评价呢?
  
   传述人的人品是鉴定一段圣训的基础,而他们的人品全是由学者们评定的。由此说明,学者们对传述人评价便是给圣训定位的关键。对圣训强弱的鉴别,最终落在了学者们的口头上,他们的话直接决定着圣训的质量。那么,学者中谁有资格对传述人进行评论呢?
   圣训学家要求,评定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知识丰富 ;(2) 治学严谨;
(2)        客观忠实 ;(4) 信仰虔诚;
(5) 不抱门户之见;(6) 确知传述人的优点或不足。

  具备以上几个条件,而且长期从事这项事业的人,才有资格对圣训传述人进行评价,他们的评语才是考证圣训至关重要的依据。这说明评定者不但要有渊博的知识,而且还要有很高的人格修养,并且对传述人的生平和人格有了如指掌的认识,完全有根有据地进行评价。
 楼主| 发表于 2008-3-27 23: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圣训的筛选

        圣训作为伊斯兰立法的一大依据,对教律和教义的理解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圣训的等级不同,其可靠程度也不尽一致,有可以接受的圣训,有不可接受的圣训,而且在可以接受的圣训中还存在不同的层次。因此,选择一段可靠有力的圣训作为信仰和教法的依据是圣训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
        圣训的数量之大,难以数计,就载入各种圣训集的圣训而言,也不下几十万段。对生活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都可以找到相关的数段,甚至几十段圣训,这为伊斯兰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为理解《古兰经》的精神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划分圣训的目的,是为了从洋洋圣训中择取可靠的圣训作立法依据,所以,法学家在立法时,根据圣训学家提供的线索对圣训进行了筛选,即选其可靠者用之,不可靠者弃之。可是,当可靠的圣训中有相互抵触的情况时,该如何处理呢?圣训学家对此制定了一套系统的规则,以此对圣训进行不同层次的筛选。
  在介绍筛选圣训的方法以前,让我们首先解决这样一个思想问题:即圣训中真的有抵触现象吗?
  答案是否定的!圣训是对穆圣言行的记录,而穆圣的一言一行都是在真主的启示下进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圣训实际上就是真主的启示,而真主是全知的、万能的,他的启示绝对不会有任何的矛盾和抵触,因此,真正的圣训中没有实质性的抵触。那么,对存在于圣训中的抵触现象作如何解释呢?
        圣训中出现的抵触现象只是表面的,并非实质的抵触。产生表面抵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没有理解圣训的真正含义和精神;(2)没有了解圣训的背景和原因;(3)没有了解圣训所指的对象;(4)没有掌握两段圣训的时间顺序;(5)没有了解传述人的其它品格等等多达五十多个原因。这些原因就是调和和筛选圣训的基础。因此,圣训在表面上会出现抵触现象,而在实际上却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法学家和圣训学家对圣训作精心的考证和筛选。
   所谓筛选,实质是在可靠的圣训之间由于表面的抵触而进行的取舍。羸弱圣训同可靠之间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抵触,因羸弱圣训不是考虑的对象,它若同可靠圣训相符,便可引用,否则,不予考虑,更谈不上同可靠圣训抵触的问题。只有在两段圣训都是正确的,而且表面抵触时,才有必要进行筛选。在出现了表面的抵触现象,圣训学家采取了几种有效的步骤,对相抵触的圣训进行取舍或调和。具体办法如下:
   1,在众传圣训与单传圣训抵触时,应取众传圣训而舍单传圣训。
   2,健全圣训与优良圣训抵触时,应取健全圣训而舍优良圣训。
     此外,补全圣训高于优良圣训,低于健全圣训,而补良圣训刚刚脱离羸弱圣训的行列作为最后考虑的对象。羸弱圣训虽然名目繁多都不是接受的对象,所以不再考虑它的抵触。

        以上两种方法是对圣训的初级筛选,也是最简单的取舍方法。这是在圣训不在同一等级上时实施的办法。而若两段可靠程度相当的圣训,如两段健全圣训、或两段优良圣训抵触时,处理的办法就复杂多了:
  (一)矛盾的两段圣训若可以通过一种解释进行调和时,最好调和起来,不舍弃任何一方 。  例如:用驴喝剩下的水是否能用来作小净的问题,伊本•欧默尔说:这种水是污水,因为艾奈斯传来的一段圣训说:“穆圣禁止吃家养的驴肉,因为它是污秽”。
        这段圣训表明,驴喝剩的水是污秽,因为它与驴肉接触过,驴肉是污秽。但这段圣训与另一段圣训相抵触,据贾比尔传来一段圣训说:“有人问穆圣:‘我可以用驴喝剩的水作小净吗?’他(穆圣)说:‘可以!’‘那么野兽喝剩的水可以吗?’他说:‘不能!’”
   这两段圣训都是健全圣训,同一个品级,无法进行取舍。因此,法学家和圣训学家对两段圣训进行了调和,让两段圣训各起一部分法律作用。即根据两段圣训的综合意义,驴喝剩的水是干净的,但用它作的小净无效 。
  (二)若实在不可调和,可以取一方舍一方。(下面将详细讲这种方法)
  (三)若实在无法对任何一方进行取舍时,舍双方而不取。但这种现象极为罕见 。
      例如:努尔曼•本•伯什尔传来说:“穆圣曾礼了日食拜,就象你们平时礼拜一样礼了两拜,每拜中一次鞠躬,两次叩头” ,而阿依舍传来的另一段圣训说:“穆圣曾经礼了两拜日食拜,四次鞠躬四次叩头”。
    这两段圣训,表面上显然有抵触,对每拜中鞠躬和叩头的次数说法不一,而两段圣训都是正确的圣训,且在同一等级上,在没有办法调和的情况下,法学家只好舍二者都不取,另找别的证据 。

        在以上三种方法中,第一种方法由于调和了矛盾的双方而没有舍弃任何一方,因而没有过多的问题;第三种方法由于无法取舍而停止采用任何一方,达到了平衡,因而也没有更多的问题;而第二种方法由于要取此舍彼,就有较多问题有待解决。取一方舍一方,应有足够的理由,使其取之有理,舍之有故。因而,圣训学家从下列几个方面对抵触的圣训进行了取舍的考虑:

  一:考证抵触的两段圣训的时间顺序,取后者而舍前者,因后者有可能修正了前者的训戒。  
   例如,苏福杨---从--- 祖胡勒---从---欧拜顿拉---从---他父亲传来说,贰玛热•本亚西尔说:“我们同真主的使者一起作了土净,土一直摸到肩膀”。
据贰玛热的这段话来看,土净时须得把土摸到肩头。然而,另一段关于土净的传述却与之有出入。易卜拉欣•本•穆罕默德---从---艾比•胡卫热斯---从---艾尔热吉---从---伊本•索目特传来说:“有一次,我经过穆圣,他正在小便,便后,用手摸了一下土墙,而后,用手摸了脸和两肘”。
这段传述则表明,土净时只用粘有净土的手模脸和双肘就可以了,不必摸到肩头。这样,两种传述间有了分歧,到底以哪一说为准?
   经沙斐尔教长考证,这两段圣训都是健全可靠的圣训,二者在同一个级别上,传述人都没有什么问题,其中伊本索目特是参加过白德尔战役和吾胡德战役的人,显然在可靠性上不存在问题,但圣训却依然互相抵触。但经沙斐尔教长考证,前者在时间上稍早,是贰玛热在关于土净的古兰经明文刚一降示就说的话,而后者则较晚。因此,沙斐尔教长取后者而舍前者,因后者可能修正了以前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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