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坏斋与不坏斋封斋后因忘记而吃饮、性交; 灰尘、苍蝇、飞虫、火烟入喉(属不可防备的);用油或眼药点眼、放血; 接吻未动情欲、梦遗、窥视(即使见羞体)、相思而流精; 漱口后水留在口中连口水咽下、水入耳、咽下不足黄豆大的食物,若大于黄豆则坏。
口中牙间的血未咽下或已咽下,口水多于血,若尝出味或血,多于口水或相等则坏。凶器刺伤后留出的血染入肚腹; 干手指入肛门、阴户等,湿则坏。 棉花塞入阴户,若有留出在外面的; 手淫或阴户外的挤擦,若未流精,断为不坏斋,但属重可憎。因“手淫之人要被捆双手而示众、要被驱逐”—圣训。(教法上不坏斋,可在想起时重新封斋)。 油、水,滴入阴户、肛门即坏斋。 无大净到清晨或整天无大净,或背谈、呕吐、故意呕吐(不到满口)、吸食了鼻涕、以口尝味,皆不坏斋,属可憎。
错开斋: 明明知道是封斋,因不注意、不小心而漱口、呛鼻、吃入东西、被迫、忘记吃饮、梦遗、窥视、流精或呕吐,如果他自己猜测怀疑了,斋坏了。故意吃饮或怀疑了,坏斋。或知道不坏,故意吃饮均坏斋,须罚赎。 敷药已入体内、闻药(注药入鼻)、油滴入耳、用药于到达肚腹的伤、药进入体内、或吞咽多的,两种以上的不是食物的东西(为了解饥)、或满口吐、雨雪入喉、能防备的多数的泪水或汗水咽下后尝到了咸味,斋坏了。 有性欲接吻、摸擦、流精则坏斋。若是主命斋只补不罚。有性欲无流精,不坏斋。故意坏主命斋的则罚赎。
早开斋: 日未落完(昏礼时间未到)开斋,则斋坏了。 迟封斋: 若误认为是黑夜,实际上东方已亮,晨礼已入,若他属于睡着或有故,他可不吃不饮而封斋,斋成立。若已饮食,则坏斋了。 主命的斋,若不是有故或困难,凡故意坏斋的应罚赎。其它的斋无罚赎。主命斋坏了,因有故和困难的一日补一日,无罚赎。 斋月中未举意封斋的,虽已举意而误时封斋的,故意饮食的,只补不罚。 来麦旦月无故或无大的困难,故意不封斋属于近于叛教的大罪,须讨白和补斋。故意开斋、破坏主命斋的要罚赎。 圣人说:“谁在斋月故意开斋,谁应出把妻子比母亲之人一样的罚赎”。即: 1、放赦一个奴隶。 2、连封两个月的斋。若开了一日,便从头封起,即使有故也要重新连封。妇女若因月经、产血不能斋戒,可以补足,不重新连封。 3、不能斋戒之人,招待三十个赤贫之人吃一日,或三十个人吃两日,或两人吃一月,或一人吃两个月。
呕吐,不管满口或不满口,只要不重新咽下,不坏斋。若不是自己有意咽下,即使被咽入腹中也不坏斋。若呕吐又咽下,有满口的则坏斋,不满口则不坏斋。少数被吞下也不坏,只须补一日不罚。 吃下牙缝中比黄豆大的食物残渣,坏斋,只补一日无罚赎。若吃下比黄豆小的不坏斋。若吐出又咽下则坏,只补不罚,属憎恶。 故意嚼碎一粒芝麻或莲子即坏斋,要罚赎。若无意咽下牙缝中的食物残渣则不坏斋。无故尝味、吸入油烟是可憎。有故无妨(如主子、丈夫、婆婆性情恶劣等)。嚼食喂儿童,因有困难无妨。 接吻、摸擦、拥抱、下身的接触等,若害怕流精或发生性交,定为可憎。若不动情欲则无妨。 点眼药、发须抹油、刷牙(在下午也可行)不属可憎。伊玛目沙裴尔断下午为可憎。同样放血、为凉爽用湿布裹身、漱口、呛鼻、沐浴均可以。 斋月中注射治病必须的药水,而不是营养品,不坏斋。治病必须的药,哪怕有水,不是营养品也不坏斋,因为害怕加重病情。若不是必须,则开斋后再服药打针。 还补差欠的主命斋,无困难的一日补一日。有困难的(差欠太多、体衰、老迈、生病等),只作罚赎,招待赤贫之人吃一日抵一日差欠的主命斋。也可折算为钱供给穷困之人作罚赎。差一日供一个赤贫者一日饮食。 无能力封斋的衰老之人,可以不封斋,每天供一个贫穷人一天的饮食。若以后有能力,则要还补。 旅行者、出门人、病人、孕妇、哺乳母(生母或奶妈),只要害怕封斋有伤身体,怕乳减少伤乳儿,怕加重病者可不封斋。待有条件时还补,不作罚赎。 旅客、出门人若不伤损,封斋则更好,属高强可佳。若自己和同伴有困难,开斋后补更贵。因为关连到一伙人。 有故不封斋之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只要举意后补之人,因真主使他无机会再补还了,那一次的斋全赦免了。若遗嘱罚赎也不成立。转为施舍可以。 无故未封斋之人,有无遗嘱,主持遗产之人应替他罚赎。“一人不能替一人封斋,一人不能替一人礼拜,但能替一人朝觐或还债”—圣训。 出赎金,则须有遗嘱,取遗产的三份之一,则真正成立。是指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情况下。若无继承人则全部财产出散。 亡人无遗嘱,生前的朋友替他做好事也可以,且有回赐。但不能替亡人封斋、补拜。是遵从“谁也不能代谁封斋,谁也不能代谁礼拜。”
—圣训。若亡人有朋友,可以代他出罚金。
每番拜的赎金加上卫特勒,如同一天斋的罚赎(一天拜的罚赎是供六个穷人一天的饮食,或三个穷人两天,或一个穷人六天)。 遵海乃裴派的,补主命斋可以连补,也可以分开来补,只要天数达到即可。沙裴教长反对,认为要连补。 举意的付功斋未实现的,应当补还(除了在斋月、禁斋日共五天、两尔德会礼加上古尔邦节后的三天)。 封了付功斋,无故不可开,因是破坏了功修,有故则可以还补,如待客与客人共餐,若主人不让客人单独座席,不开有所困难,允许开斋。 主子、丈夫、长辈、穆斯林的长官,因故叫开斋的可以开斋。否则不允许开斋后又还补,因不更变举意。 封斋后、晨礼后、经期、产血后洁净的妇女做大净封斋,大净后应不吃不饮到开斋时,如同完整全美地封了一日斋,不做还补,也不必罚赎。 封斋后、晨礼后、出幼的儿童、进教的人、到家的旅客、出门人应封斋,不吃不饮到开斋时,也如同全美了一日的斋。当日进教之人和当日出幼的人,在两天内无主命的责任。举意封斋又故意吃东西,也无还补和罚赎。 在举意的时间(夜到来至晨礼前)举意封斋,斋都成立。封斋之人因为有困难,吃了封斋饭而未封斋,或未饮食而有举意,若他白天未遇到困难,直到开斋前他才做封斋的祈祷,而封斋接着又开斋,斋也真正。若他白天因故饮食而未封斋,也无罚赎,只须补一天斋。 斋月中疯或昏迷了一个月,开斋后不必还补。清醒几天还补或罚赎几天。疯子、无理智之人、昏迷之人无主命。无论出幼前发生的,或是出幼后才失去理智的,在正常前无主命。 举意在被禁止的封斋的日子斋戒者,或是全年封斋之人,在禁止的五日(两会礼、古尔邦后三天)应开斋。这五日封斋是干罪。为脱离许愿的欠债应还补。若坚持五日封斋是禁止的。 举意为了主封斋,只断为举意许愿,而不断为发誓,只作还补;若是发誓或立约,则按发假誓、失约罚连封60天。 区分发誓、立约或许愿是以他的意念,教法上只算许愿。 若是主命的斋,他举意第二天封,若因故不能实现就只补一天。如果他说:“真主啊!我明天要封斋。”如果他未封也只作还补。如果他举意是发誓,又举意不是许愿即定为发誓。他未实现即定发假誓。只罚不补。若举意许愿又举意发誓,则作两件上断定。还补一日又罚赎。(是大伊玛和穆罕麦德的主张,艾卜优素福把前一个定为许愿,后一个定为发誓)。 斋月后伊历十月,六天斋是圣行,又是受喜的斋。圣人说:“谁斋月斋戒,接着又封十月的六日,他如同整年封斋。谁整年封斋他等于没有封斋。”最少要和斋月隔开一日(尔德节)才封斋,否则是可憎。相似于基督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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