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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正统派的八条原根
(一)到了出幼时(男 12 岁,女 9 岁)即有了应当担负天命(主命)的条件;
(二)必须具有理智(尔格里),没有理智是不行的;
(三)确信未见而归信,而且信幽玄、信未见;
(四)诚信知道幽玄未见是至高无上的真主的权柄;
(五)诚信真主所规定的合法为合法;
(六)诚信真主所规定的非法为非法;
(七)当害怕真主的罪刑,要是不害怕真主的罪刑是属于不信(正信在害怕和指望中间);
(八)从真主的慈悯上不能绝望,对真主的慈悯绝望之人是属于不归信的人。
在出幼(男 12 岁,女 9 岁)之前的信仰是顺命的信仰(是顺从真主的命令的信仰),出幼后即为身差担子的信仰(即行之是应当的,若不行就要有考问,甚至有罪刑),满足这八条是正统派信仰成立的条件,凡是不遵行之人的信仰是无根之苗。这是正统派一个重要的判决。
《古兰经》的经证是:
“只有亏折的民众才不害怕真主的计谋。”(7:99)
“只有不信道的人才绝望于真主的慈惠。”(1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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