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圣传真道的特征
二、完全相信至圣ﷺ从真主御前所拿来的一切
把真主定为合法的作为合法,定为非法的作为非法。对至圣ﷺ从真主御前拿来的一切完全相信、接受,没有任何怀疑,没有任何不同的看法,这才是圣传真道的表现。首先要遵从《古兰经》。《古兰经》是教门的根本大法,就像国家的宪法,所有的根据都是从《古兰经》中来的,《古兰经》被称为“真主的皇言”。其次是至圣ﷺ的圣训,因为至圣ﷺ从真主御前拿来的一切,无论我们能否理解、认同,至圣ﷺ说的都是事实,我们都全信,这就是对圣训的态度。第三个根据是教法,圣传真道的教门必须跟随在正统派的一个伊玛目的教法学派里。
伊斯兰教像一座城,这座城有四道门,从哪道门进去都可以,这四道门就是四大伊玛目的教法学派。但是艾布•哈尼法与其他三家教法学派有所不同,其他三家教法学派都是出自艾布•哈尼法。艾布•哈尼法是至圣ﷺ所预定下来的。至圣ﷺ说:“在我的后人中要出一个人,他的名字叫艾布•哈尼法,他是我教生的明灯。”因此,只要跟随教法学派的任何一家都是正统派,但是跟随在艾布•哈尼法的教法学派里是高强的,因为那三家教法学派都是出自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的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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