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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克的性质
须知:邦克在四种性质上:
第一种性质:把“真主至大”念两遍,把“我作证”念四遍,把其它的念两遍。
一部分以这个性质主张:他们重念两个作证词,那是这样的:头两个“作证词”是暗念两遍,然后第二次明念两遍,这个邦克是麦地那人的邦克。
第二种性质:首先念四遍“真主至大”,念两遍“作证词”,把邦克中其它的都念两遍。这个邦克是麦加之人的邦克。
第三种性质:首先把“真主至大”念四遍,把邦克其他的都念两遍。这是库法之人的邦克。
第四种性质:首先把“真主至大”念四遍,把两个“我作证”念三遍,把两个“赶来礼拜,快来得脱离”念三遍,以作证词起,直到达到“快来得脱离”,然后把那些归于这两种性质,然后把它也归于那三种情况,四句词念三遍。这是巴士那人的邦克。
机密:把“真主至大”念两遍是唯独最尊大和至大真主的,把它念四遍,是唯独最尊大的和至大真主的,也是唯独在所制定的教道方面把灵性和直觉视为尊大的人,把两个“作证词”念四遍,是唯独超前的,绝后的,大而无外的,细而无内的尊名,把其他的念两遍是唯独你和唯独清高真主的。
———见《麦加启示录(فتوحات المکیة)》第二册32页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ی :ومن یعظم شعائر الله فانها من تقوی القلوب
真主说:“谁尊重真主标志,他确是心的敬畏”。(22:32)
قال الله تعالی :ومن یعظم حرمات الله فهو خیر له عند ربه
真主说:“谁尊重真主的贵重物,它对于他近他的养主御前是最好的”。(22:30)
在“真主的标志”和“真主的贵重物”中不同;我们念了两遍“真主至大”,是为尊重真主的贵重物,不含有‘物物互相贵重’之意,那在人的开头语上是著名的,于是“真主至大”的含义是:我不做,谁是至大的,就是定性御前因由。
———见《麦加启示录(فتوحات المکیة)》第二册33页
然后他在心里暗念: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它就像首先把证据在他心里显出形象的人,然后他吐念那些。
———见《麦加启示录(فتوحات المکیة)》第二册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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