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 发表于 2018-7-8 21:18:38

真主与坚忍之人同在

演讲:导师·穆罕默德·哈比卜·尔里米



提醒了两个方面:

01

   第一个方面是,坚忍的问题在伊斯兰的教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古兰经》明文说:“真主与坚忍者同在。”(2:249)而且提到坚忍的人那是更好的,在这章最后一节提到的报复的问题:“如果你们要报复,你们就依照像你们所受的伤害那样报复。一定,如果你们忍耐,一定它对于忍耐的人是至好的。”(16:126)“坚韧是更好的”是因为宽容的对待是更好的,即采取坚忍不报复是更好的。每一件事的发生都是显示真主的前定,既然真主有了这个前定,我们就喜欢真主的前定,顺从真主的前定,这样,必然得到真主的喜爱和提拔。

02

   第二个方面是,在十七节里面提醒的“真主使一部分人超越了一部分人。”(17:21)在这里提醒我们:在遵行圣传真道时,对真主所有的前定都顺从,不要发生误解或是不同的想法。

   在《穆罕印迪尼》经里面提醒了一件事:一位导师在城里住腻了,就去到一个农村里,到了一条河边,河水很清,他喝了水、洗了脸后,很高兴,就在一个树荫下乘凉。这时来了一位提着宝剑拿着包袱的人,在河边洗了脸喝了水,然后就提着宝剑走了,把一个包袱给扔下了。一会又来了第二个人,在河边洗手洗脸喝水之后,打开包袱看到了一包袱的银子,就背着跑了。紧接着又来了第三个人,也在那洗脸喝水,第一个人提着宝剑赶了回来,对第三个人说:“你还我的银子。”他说:“我没有拿你的银子。”这个人说:“你敢说没拿我的银子,我就杀了你。”他说:“我的确没有拿你的银子。”结果他就把第三个人杀了。这位导师想:真主的公道在哪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最后真主启示说的很精辟,说:第一个人的父亲抢劫了第二个人,使第二个人落魄成了一个乞丐,成为一个穷人,一无所有,真主借此赛拜布让他取回从他父亲所抢夺去的钱财;第三个人的父亲杀了第一个人的父亲,拿了这个还报。

   要知道:凡是发生的事情都是在真主的前定之中要发生的事情。既是前定,我们就说“真主是公道的主,真主的平等是在公道上的平等”,那么就近于开天古教的正确认识。


追随导师 发表于 2018-7-8 21:29:06

凡是发生的事情都是在真主的前定之中要发生的事情。既是前定,我们就说“真主是公道的主,真主的平等是在公道上的平等”,那么就近于开天古教的正确认识。

清真护城 发表于 2018-7-8 23:36:20

   真主是公道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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